广州市海珠区大干围路振兴大街3号物业公开挂网招租

2021-03-10 浏览人数:8867

一、出租方名称:广州市海珠区城市更新投资有限公司

二、招租物业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大干围路振兴大街3号

三、招租物业出租面积:物业1:3066.73平方米(大干围振兴大街3号2栋二、三、四层),物业2:116.1 平方米(大干围1栋两层无产权建筑),合计面积为:3182.83平方米。

四、招租价格:租金起步价45元/平方米/月,租金每两年递增8%,租金起步价合计143227.35元/月;管理费10元/平方米/月,无递增,管理费合计:31828.3 元/月。以上价格不包含水电费等其他费用。

五、租赁期限:6年

六、招租方式:公开招租(挂三资平台)

七、承租方资格

1.意向承租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海珠区)注册成立、有效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

2.意向承租方注册及实缴资金不低于4000万元。(需提供验资报告)

3.意向承租方2018、2019年度纳税总额合计须达到人民币800万元及以上。

4.本次出租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八、出租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按照出租方提交的租赁合同版本的相关文件签署;

2.物业用途:该物业不得用于小五金、印刷、小服装加工、低端服饰、低端生活用品、制衣、厂房、仓储物流、餐饮、沐足、实体汽车经营、“五类车”、化学物品、易燃易爆物品等相关业态以及海珠区政策不鼓励、不允许、不提倡的其他业务的经营;

3.出租方按出租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现有质量、消防状况、房屋结构、交付使用时依附于出租标的的装修装饰状况)和指定用途出租,不包括出租标的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并承诺出租标的不存在共有、查封情况。签订租赁合同时承租方已查勘现场并了解出租物业及配套设施现状,同意并接受按现状接收出租物业。承租方须自行解决出租物业的二次供水、供电等设施接驳或改造;

4.如承租方有严重损害租赁房屋及附属设备设施、物品的行为,并拒绝维修、赔偿的,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及其他责任; 

5.意向承租方负有对该物业整体升级改造工程的义务,并须先向我公司提交升级改造方案(该方案需加入海创集团统一元素,但承租方在对外宣传介绍及相关的招商、合作、签约等经营过程中,不得进行任何可能导致第三方误解系由海创集团负责或可能参与乙方经营管理、或导致海创集团需要或可能需要对外承担责任的行为,并需明示由乙方独立负责承租物业的经营管理及独立承担责任。)、工程施工合同和发票复印件,待出租方同意后才可进行有关政府职能部门报建流程;

6.意向承租方在对该物业升级改造期间,需委托具有资质的造价审核公司对投入改造项目进行造价审核,并出具合格的决算审核报告,同时承租方须及时将有关政府职能部门报建审批资料、决算审核报告及改造方案、竣工验收报告和装修合同、发票等相关资料提供给出租方进行备案;

7.意向承租方负有对该物业按照符合规范或其他不低于规范质量的消防设施的义务。消防设施安装达到可使用状态后由有资质的公司出具消防设备合格的检测报告;

承租方须自行评估出租物业现状设施条件是否具备改造可行性,且消防设施整改、投入工程及费用等均由承租方负责,承租方应自行承担因涉及消防原因可能造成的包括但不限于无法正常营业等障碍或风险,及不得以此为由主张解除租赁合同或者拒付租金或者向出租方主张任何权利;

8.意向承租方如对该物业进行升级改造须向出租方缴纳总造价25%的费用作为装修保证金,承租方应按期按规范要求完成上述所列要求,否则视为承租实质违约,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并且出租方所收履约保证金、租赁保证金、水电保证金相关款项不予退还,造成出租方其他损失的,出租方有权另行主张;

承租方完成该物业升级改造并报相关部门竣工验收后,出租方根据承租方提供竣工验收报告和装修合同、发票等相关资料复印件,无息退还装修保证金;

9.意向承租方必须负责按照政府有关规定完善运营、工商证照申领等相关手续,相关一切手续及投入由承租方承担,包括不限于水、电、装修等。

九、其他披露内容

1.该出租标的按现状对外公开招租,承租方需按确定范围的实际需求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2.承租方须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向出租方支付“首月租金的三倍为履约保证金”及“首月租金”;

3.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无犯罪记录以及意向承租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过往没有涉及任何债务的法律纠纷;

4.意向承租方或其法定代表人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

5.意向承租方凡被列入异常名录的不得参与;

6.意向承租方竞价成功后,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及相关文件,过期视作意向承租方弃标处理;

7. 报名标的需交纳竞租保证金,保证金金额是挂牌租金价的三倍;

十、招租信息发布:于2021年3月10日在海珠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和财务服务平台公告、招租物业地址显著位置张贴招租信息(公布时间为10个工作日)。

十一、报名时间:2021年3月10日至3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过期不接受报名)。



报名联系方式及地址: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20-84263198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大干围路振兴大街3号2栋三楼